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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网络支付新规出台,对爱发红包的你有什么影响?

发布日期:2016-07-08    浏览次数:4588   次    来源:准度科技

12月28日,历经数次波折的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终于公布,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。这部网络新规对支付账户的分类、身份验证的渠道、日累计支付限额等都做出了规定,要想深入了解这部新规,你要先知道什么是支付账户?


支付账户: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。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一般企业,如支付宝、微信支付、财付通等。

支付账户余额银行存款也有着明显的区别,两者的资金性质和面对风险的抵御能力截然不同,银行存款受《存款保险条例》的保护;而支付账户余额本质上被支付机构以其机构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放,实质上受支付机构的支配和控制,一旦支付机构出现经营风险,很可能导致客户资金损失。

据《办法》规定,个人支付账户将会分成三类,其中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(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),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,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、临时支付,身份验证简单快捷,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积1000元。Ⅱ类账户年累计余额限额10万元,验证方式较Ⅰ类账户相比,需面对面验证身份,或以非面对面方式,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(如身份证信息、绑定银行卡、绑定电话等),Ⅲ类账户年累计余额限额20万元,验证方式较Ⅱ类账户还增加至少两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。

      


       


          这说明对于一些综合评分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,对客户身份验证方式、个人卖家管理方式、支付账户转账功能、支付账户单日交易限额、银行卡快捷支付验证方式等方面,提升了监管弹性和灵活性。如支付机构可以扩充支付账户转账交易功能,可以同时办理支付账户与同名银行账户之间、支付账户与非同名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交易;支付机构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要,适度提高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单日交易限额。所以选择好的机构才能更愉快的买买买哦!

          不少用户会问:“这对微信红包有什么影响?我过年还要发好多红包呢!”

      


        总的来说,这次网络新规的出台对老百姓平时网购、消费影响没有很大,但增加了网上支付的安全性,更好的保障了广大网民的权益。大伙儿平时就能更愉快的买买买,戳戳戳啦~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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